陈女士于2014年与台湾居民郭先生在湖南长沙登记结婚。
2022年,郭先生在台湾起诉离婚,当地法院作出离婚判决。
2026年,陈女士在湖南婚姻登记信息依然为已婚,妨碍其再婚。
为此,陈女士可在大陆法院申请确认台湾离婚判决的效力,也可直接在大陆法院起诉离婚。
经与肖国平律师协商、权衡,为尽快取得在大陆再婚的资格,陈女士决定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