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非公司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固定的自有财产,并能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相适应的经营治理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并能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非公司法人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企业章程; 4、资金信用证实、验资证实或者资金担保; 5、负责人的身份证实、任职文件作附照片的个人简历; 6、企业依据和经营场所使用证实;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有关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