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4-29 深圳证券交易所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2003年5月12日起,在我所挂牌的债券回购品种的有效竞价范围将统一调整为“每笔回购委托价格(以每百元债券面值应计利息额表示)不超过前笔成交价的上下20元”。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相关技术预备。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