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6-17 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你所上证交字(94)3009号《关于利用本所交易系统竞价发行哈岁宝新股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哈岁宝公司2500万社会公众股在你所进行竞价方式发行股票的试点。
二、在该次试点中,请你所积极配合哈尔滨股份制协调领导小组,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经济、安全的原则,精心组织、设计,抓好此次试点工作。
三、发行结束后,请将发行情况及时报告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