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借某中心12万元,后某公司被注销。律师接受某中心委托后,调阅了某公司工商档案,发现某公司财务报表显示,公司当年赢利与年底公司所有者权益相等,初步判断公司注册资金未到位,而开办该公司的单位是沅江市某局。于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未到位。于是向法院起诉沅江市某局。本案达成诉讼和解,某局代某公司清偿全部债务。以下是起诉状和证据目录。 民事起诉状 原告:益阳市某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地址:益阳市朝阳路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支行 地址:某市 法定代表人: 被告:某某管理局 地址:某市 被告:益阳市某管理局 地址:益阳市 诉讼请求: 一:由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9万元,利息9000元,罚息 元。 二、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1998年11月12日,原某市某管理中心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支行向湖南省某市某交通实业公司发放贷款120000元,期限4个月。某市某交通实业公司于1998年12月21日偿还利息2995.15元,于1999年3月3日偿还本金3万元。某某管理局于2003年12月24日偿还利息24839元。至今尚欠本金9万元,利息9000元。 二、湖南省某市某交通实业公司系原某市某段、益阳市某总段开办的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该公司于2000年12月6日经某市某管理局沅路办字(2000)第022号文件决定撤销。 三、因机构改革,原某市某管理中心的权益现由益阳市某管理中心行使。 基于本案事实,并依据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公正判决。 此致 益阳市 人民法院 益阳市某管理中心 中国工商银行某市支行 二00五年九月一十二日 证 据 目 录 (益阳市某管理中心) 1、 借款合同,共 页; 2、 借据(代付出凭证),共 页; 3、 催收函(对方 签字),共 页; 4、 沅江某局2003年12月24日归还利息24839元凭证,共 页; 5、 我方律师函(对方 签字),共 页; 6、 对方回函,共 页; 7、 贷款资料,证明交通实业公司借款用途,共 页; 8、 交通实业公司开业、注销登记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注册资金审计公证表,共 页; 9、 激扬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委托书,共 页; 10、 司法鉴定报告,共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