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男,是某公司的总经理,因其本人有过错要求与妻徐某某离婚,徐不肯,想维持早已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想让在加拿大留学的女儿以及自己有一个完整的家,但张已无法回头。
该案张专程来到我所,以自愿放弃家中三百多万财产以及另外支付徐某某二百万元为条件找到徐巧云律师, 希望徐律师能够说服其妻协议离婚。
徐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多次与徐某某电话、短信联系以及亲自登门,仍没有说服徐,其原因是徐认为张某某不会真到法院离婚。最终该案起诉到法院,通过徐律师进一步做工作,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张到法院撤回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