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某驾驶员沿S206线自宁乡往桃江方向行驶至灰山港路段,与相向行驶的面包车相撞,造成面包车内三人死亡,九人受伤。
桃江县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对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该驾驶员已被立案追究交通肇事犯罪之刑事责任。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肖国平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桃江县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肖国平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自首、积极救治受伤人员、尽力赔偿、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请求法庭减轻处罚。
桃江县人民法院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