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涉嫌故意杀人案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肖国平律师代理王某提起上诉。肖国平律师提出:王某没有杀人或伤害的主观故意,没有杀人或伤害的行为,既不构成故意杀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王某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聚众斗殴。
二审期间,肖国平律师积极动员王某的父亲,赔偿死者家属物质损失两万七千元(一审确定的数据)。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改判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