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防护范围内 居民房屋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YY市人民政府: 经调查了解,就我镇WG塘村SJ湾村民组部分居民向YY市人民政府呈请的《关于请求解决环保拆迁中先安置后拆迁的报告》所反映的问题,说明如下: 一、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2017年启动的产能置换技术改造,得到了省市有关部门的批准;技改环评方案,省生态环境厅已作出环评批复(湘环评【2019】15号)。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依据上级政府部门的批复,开展了技改相关工作,包括环评工作。 二、《关于请求解决环保拆迁中先安置后拆迁的报告》涉及的居民房屋,都在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围墙以外。省生态环境厅批复的技改环评方案,并未要求环境保护范围内的住户拆迁腾地,而是要求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对房屋进行补偿。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已与环评涉及的大部分住户签订了补偿协议。 三、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技术改造,没有增加新的建设用地。技改在原厂区范围内完成。《关于请求解决环保拆迁中先安置后拆迁的报告》所反映的人均土地面积少,与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本次技改没有关系。 四、YY市DF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技术改造后,噪音、粉尘等污染排放大大降低。从物理的角度,技改没有对厂区范围外的SJW居民造成不良影响。 专此说明。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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