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中发现有利证据 被不起诉 肖国平律师刑事辩护札记(一) 2016年,某企业取得某山坡上开采建筑石料用板岩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自2016年至2021年。 2017年,取得省安监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但是,直到2019年,历经两年多、费尽周折后,依然未能取得林业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证。此时,企业已投入5000多万元,无一分钱产出。 因政府部门之间政策不协调,企业迟迟难以取得必须的全部行政许可,无法启动生产。眼看采矿许可期限已过去一大半,一急之下,在未取得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的情况下,在采矿许可区域内开挖采矿平台,为今后生产经营进行产前准备。 刚开挖一小片,林业部门就收到了上级发来的卫星图片,清楚显示有林地被破坏。 为此,森林公安对被毁林地进行了测量鉴定,确定被毁森林面积1万平方米。随即对企业法人代表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予以刑事立案,法定代表人投案自首,被取保候审。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该老板聘请本律师为其辩护。 因事出有因,关系到当地政府招商引资环境,且企业与林业部门、森林公安本来就有日常工作联系,本律师随同当事人多次与森林、公安、检察官沟通,向有关部门出具律师意见,争取森林公安撤销案件或检察院不起诉。但公安、检察一致认为,这个案件是上级交办的案件,犯罪事实清楚,必须起诉到法院,如果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公安、检察都没意见。在沟通协调的过程中,甚至有司法人员向企业提出,这样的案件,请律师有什么意义呢?最终还不是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在这个过程中,本律师曾多次与企业股东们见面。在某次喝茶时,一位股东讲:这个矿至今挖不了,怎么赚钱?附件村民一直以来经常在这里偷采,不知偷走了多少矿石。 我一听他说这话,立马问他:村民偷采要不要砍树?砍了多大面积的山体?是不是在案件中被毁1万平方米的范围内? 股东们说:当然要砍树啦!砍了很多,零零散散的,在这1万平方米范围内肯定有,具体面积很难说。 我兴奋地告诉股东们:涉案范围内被村民偷采的,不能算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面积! 有聪明的股东比我更兴奋:前几年,山上修了一条消防公路,刚好穿过涉案的1万平米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还转了一个弯! 于是,立马派人找出了村里当年修山上消防公路的承包合同。 有了这两个情况,被非法占用的林地面积就无法确定了! 于是,我向检察官递交了证据,并请求不起诉。 经退侦、再次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另查明,2012年左右,…公司从当地村民手中承租该地段时,当地村民已经在测绘面积内开采矿石,但具体开采占用林地面积无法查清,且该测绘面积内有一条公路也占用面积,现已无法查清占用面积多少。…本院认为,…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不起诉人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面积大小。…决定对某某不起诉”。 肖国平律师,执业于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 湖南大民律师事务所网址:www.yylawyer.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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