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某隧道公司(A公司)与某连锁公司(B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A公司承担B公司地质滑坡的勘察、设计、施工。A公司完成了勘察、设计工作,施工中与B公司发生纠纷,A公司认为B公司未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B公司认为A公司设计、施工存在问题。双方中途终止合同。
肖国平律师代理A公司起诉B公司。在多次庭审后,最终双方达成了双赢的和解协议。
二、某银行益阳分行原行长挪用公款、受贿案。
检方指控某男挪用公款2000万元,受贿近30万元。
终审认定某男受贿22万元。
三、某银行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1000万元合同纠纷案。
肖国平律师代理某银行起诉。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申请破产,法院已确认抵押有效,某银行的抵押债权清偿率为100%。
四、A公司向某银行抵押借款,B公司保证担保案。
肖国平律师代理B公司应诉。详见案例点评。
五、某银行工作人员贪污案。
经过对涉案财物的重新估价,检方已作不起诉处理。
六、某机构与某公司24位职工商品房预约抵押贷款合同纠纷案。
某公司(房产公司)向其24位职工预售商品房,24位职工以预售商品房向某机构抵押借款,某机构发出贷款132万元。职工借款后向某公司集资,某公司并未用职工借款建设商品房。
肖国平律师代理某机构起诉,追究借款人(24人)、某公司及相关登记部门责任。现某公司申请破产后,职工集资款清偿率为100%。
七、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责任案。
某公司欠某人借款,公司已歇业,某人要求公司股东A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并要求验资机构(已撤销)的原主管部门某财政局承担连带责任。
肖国平律师代理某财政局应诉。判决结果:某财政局不承担责任。
八、某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仲裁案。
九、代理某外商成立外商独资企业,策划并参与企业商务运作。
十、代理某仓储房地产公司通过诉讼和非诉讼途径清收欠款。
十一、为数家公司提供经常法律服务。
十二、其他诉讼与非诉讼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