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价服(2006)176号
各市州县物价局、司法局: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律师业务的正常开展,维护律师业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要求,我们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现行律师服务收费办法和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1、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2、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司法厅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二: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及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一)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仅限于代理申诉、诉讼前): 1、不涉及财产关系:50——15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100——4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咨询,可以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二)代写法律文书: 1、代写诉讼文书:50——200元/件。 2、制作法律事务文书:200——2000元/件。 比较复杂的法律事务文书,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标准的2倍。 (三)代理刑事诉讼案件: 1、侦查阶段:1000——8000元/件 2、起诉阶段:1000——8000元/件 3、一审阶段:2000——12000元/件 二审阶段:2000——15000元/件 4、担任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的:1000——10000元/件。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5倍。 (四)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争议标的收费标准 1万元以下 500——1500元/件 1——10万元(含10万元) 4——5%; 10——50万元(含50万元) 3——4%; 50——100万元(含100万元) 2——3%; 100——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 0.5——1%: 1000万元以上 0.5% 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标准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五)代理仲裁案件: 按照代理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的标准收费。 (六)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参照上述有关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计时收费: 50——1000元/小时。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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