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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调查发现老年人犯罪类型化特征明显 近半老人所涉罪名属智力犯罪
 

更新时间:2010/10/19 15:50:38
 
     在重阳节即将到来之际,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我国社会老龄化进程逐渐加快的背景下,老年人犯罪类型化特征已日益明显。在所有犯罪的老人中90%年龄在70岁以下,近一半犯罪老年人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一定的社会地位,且涉及的罪名大多都为智力犯罪。

  海淀法院通过对2003年以来该院审结的60岁以上老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发现,老年人犯罪在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涉案罪名方面都具有突出特征。从年龄上看,老年人犯罪主要集中在60岁至70岁这一年龄段,但从2008年以来,80岁以上老人犯罪案件开始出现,年龄最大的达到了86岁,70岁以上的犯罪老人比例也有了明显上升。从文化程度上看,犯罪老年人近一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多数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从案由上看,伤害类、诈骗类、公职类以及邪教犯罪占到老年人犯罪案件的一半以上,多数罪名都为智力犯罪。

  据法官分析,老年人犯罪呈现上述特点的原因主要在于,进入老年期后,部分老年人会变得固执、易怒、冲动,情绪激动时,语言和行为容易具有明显的攻击性。另一方面,退休后,老年人原本充实的生活一下子变得空虚,而健康方面的问题也强化了他们对强身健体、养生保健方面的需求,一些邪教便以“治病健身”的幌子堂而皇之地侵入了老年人的生活领域,致使某些老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家庭的空巢或是解体,也会引发老年人犯罪。

  针对上述特点,法官建议,针对老年人的特殊身心状态,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并放宽适用非监禁刑罚方式。据悉,正在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也考虑增设关于老年犯罪的相关规定。(出处: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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