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去年10月出台了楼市限购令,规定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然而,2011年3月9日,一名叫“叶炽坚”的广州人,却成功地一次性取得32套房子。此人缘何如此神通广大?事情还要从一座大厦13个单位被“一房二卖”说起。
A
买房住六年,一朝被催要搬家
2005年至2006年,13户广州市民先后从商人李绍华手中买下了位于广州越秀区的大新大厦的商品房。故事由此开始。
2005年10月12日,苏先生从李绍华处购得大新大厦1707号单位。据苏先生说,原来的大新大厦是一座烂尾楼,几经波折才封顶盖好,后由于债务问题,大新大厦的房子遭到银行的强制拍卖。李绍华当时就在银行拍卖的时候拍下了32套房子,其中13户都卖了出去,苏先生买的就是其中一户。当时全都没办法办理房产证,所以,苏先生只交付李绍华一半的房款,共211000元。
苏先生回忆说:“当时李绍华无法拿到《房产证》,我们心里其实都很担心,不过他后来出示了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盖章的《预售商品房拍卖、裁定登记凭证》,我们才放下心购买。”据当时为该交易提供中介服务的广州市百富诚金发物业相关人员的说法,李绍华所持的《登记凭证》,一样可以进行二手房交易,其交易方法与《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一样。
交了首付款后,苏先生搬进去一住就是6年,等房产证一等也是6年。2010年年底,苏先生听说大厦业主可以办理房产证了,苦等了6个年头,苏先生以为算是熬到头了。可是,当苏先生打电话给李绍华要求其抓紧办理《房产证》并进行过户时,李绍华却屡屡推脱:“最近非常忙,不在广州。”无可奈何下,苏先生他们唯有继续苦苦等待。
然而,2011年5月中旬,一位房地产中介却带着客人到苏先生家里看房,大感愕然之下,苏先生被告知:他以及其余12家住户的房子的产权已经归到一个叫“叶炽坚”的名下,并被要求择日搬家走人。听到这一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后,13户人家彻底陷入到恐慌中,其中一位老人中风入院,还有一位老人一度心脏病发作昏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