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主要工作
(肖国平律师)
刑事诉讼中,律师接受委托后,除非由于律师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一般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1、会见犯罪嫌疑人,听取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2、为嫌疑人(被告人)解释相关的法律问题(犯罪构成、犯罪处罚、诉讼各阶段时限等);
3、向公安、检察机关出具律师意见;
4、根据需要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5、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在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之间通报非案件问题的其他情况;
6、全面查阅、研究、分析公安、检察机关指控犯罪的证据和相关材料,寻找有利于嫌疑人(被告人)的事实和证据;
7、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8、经与嫌疑人(被告人)及家属商议,为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
9、如果嫌疑人(被告人)受到刑讯逼供或其他不合法的待遇,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如果公安、检察、审判机关违反诉讼程序损害嫌疑人(被告人)利益,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10、代理附带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