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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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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国发〔1994年〕53号文件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请示》的复函
【颁布日期】
2000.11.16
【实施日期】
2000.11.16
【颁布单位】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
【时 效 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国发〔1994〕53号文件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依据的请示》(宁府法函〔2000〕1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发〔1994〕53号)未在法律、法规之外,设定任何行政处罚,不存在依据该通知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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