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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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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
【颁布日期】
1988.04.13
【实施日期】
1988.04.13
【颁布单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 效 性】
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非凡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澳门非凡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澳门非凡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澳门非凡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由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各方面的人士和专家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名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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