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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居住内地一方居住港澳的离婚应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56]法研字第7374号颁布日期:19560721 实施日期:1956072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6)民发字第25号函悉。关于一方居住内地,一方居住港、澳的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方居住内地一方居住香港的离婚案件如何征求意见问题的函 法行字第12538号颁布日期:19561206 实施日期:1956120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省牟平县人民法院: 你院1956年10月23日〔56〕法民字第410号来函、10月27日〔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诉审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不准离婚,经过一定时期后,当事人一方又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如何处理的批复 法研字第12182号颁布日期:19561201 实施日期:1956120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8月21日省民字第277号请示已收到。兹就所询问题答复如下: 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登记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问题的复函 研字第11633号颁布日期:19561114 实施日期:1956111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省商丘县人民法院1956年3月30日(56)法秘字第1号关于未进行登记而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归国华侨与日籍配偶离婚问题的批复 研字第10534号颁布日期:19561022 实施日期:19561022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9月27日高法民庭(56)字第051号关于归国华侨与日籍配偶离婚问题的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朱鸿钧与苏兰(苏联公民)离婚案的处理程序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10454号颁布日期:19561018 实施日期:19561018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56)民发字第83号请示朱鸿钧与苏兰离婚案件的处理程序问题,经与有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劳动教养人员离婚问题的复函 颁布日期:19561017 实施日期:1956101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6年×月×日〔56〕法办研字第8011号报告收悉。关于处理劳动教养人员离婚的问题,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徐秀梅所生的小孩应如何断定生父问题的复函 研字第9555号颁布日期:19560925 实施日期:1956092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省庆云县人民法院1956年6月28日以(56)法民字第68号向我院请示徐秀梅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处理劳改犯配偶提出离婚的案件应征询劳改犯意见的联合通知 [56]法行字第9404号、[56]公劳联字第19号、56司法字第1498号颁布日期:19560922 实施日期:19560922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 近据湖北、广西、山东等地人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转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关于现役军官离婚案件如何处理的函 颁布日期:19560625 实施日期:1956062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兹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1956年6月9日来函转发给你们,今后受理现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处理失踪军人离婚案件应取得当地县(市)人民委员会失踪军人通知书作为证明的联合通知 颁布日期:19560325 实施日期:1956032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1955年6月25日以法行字第90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王伟钦与泰国妇女依沙颂曾日来离婚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3117号颁布日期:19560406 实施日期:1956040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司法厅: 你厅(56)司管字第003号函悉。关于归国华侨王伟钦与泰国妇女沙依颂曾日来的离婚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马志超和他的父亲脱离父子关系应如何办理手续问题的复函 法行字第1723号颁布日期:19560229 实施日期:19560229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复函 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中)法办群字第41号来函提出的中心财政干部学校职员马志超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除养父子关系问题的复函 法研字第2655号颁布日期:19560330 实施日期:1956033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1956年1月21日(56)法秘字第20号函悉。关于解除养父子关系的问题,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林嘉秀与在美国居住的华侨康继光离婚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2288号颁布日期:19560315 实施日期:1956031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5年12月30日法刑临二(55)字第135号关于林嘉秀(女)与在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义务兵役军人婚姻案件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17625号颁布日期:19551225 实施日期:1955122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5年9月2日民上字第132号及11月10日民上字第132号关于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判处徒刑的一般刑事犯的配偶提出离婚应如何处理的复函 颁布日期:19551206 实施日期:1955120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 你们认为:“一般刑事犯和反革命犯在犯罪性质上有所不同,不能比照处理。应按一般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辈分不同的旁系血亲能否结婚等问题的批复 法行字第16441号颁布日期:19551126 实施日期:1955112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热河省高级人民法院: 法民字第13号报告已收到。你们对张×与张××婚姻问题的处理意见,基本上是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籍朝鲜族公民离婚问题的批复 法行字第16648号颁布日期:19551203 实施日期:19551203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本年5月14日法办字第70号请示和8月17日法办字第201号报告均收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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