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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阳著名律师 > 婚姻家庭 > 婚姻法

 

  • 最高人民法院对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问题意见的复函
    法办字第228号颁布日期:19530131 实施日期:1953013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东北分院:  本年1月12日法总字第97号来函收悉。关于吴中输与养女吴凤兰请求结婚的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法院错误处理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通报
    [53]司行字第150号颁布日期:19530123 实施日期:19530123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江西省浮梁分院、浙江省衢县人民法院、湖南省常宁县人民法院及各省(市)人民法院、内蒙古自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几个有关婚姻的具体问题的解答
    法行字第216号颁布日期:19530211 实施日期:1953021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西北司法部:  关于你区婚姻法检查组工作总结报告内所提出的几个具体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关于妇女离婚带产问题处理意见的批复
    颁布日期:19530123 实施日期:19530123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山西省人民法院:  华北行政委员会交来你院1952年法秘行字第316号呈及刘院长所面谈,为关于妇女离婚后带产问题提出的

  •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关于妇女离婚带产问题之处理意见的批复
    颁布日期:19521224 实施日期:1952122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法院德州分院:  (一)你院1952年德法民〔52〕字第504号关于妇女离婚带产问题的报告收到。  (二)根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将《关于处理在朝鲜战争中被俘或失踪之革命军人婚姻案件的联合通报》转达所属有关机构以便遵行的函
    [53]法办字第97号颁布日期:19530117 实施日期:1953011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  各省(市)以上法院:  关于处理在朝鲜战争中被俘或失踪之革命军人的婚姻案件,本院与中心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陕西醴泉县人民法院对婚姻案件拖延处理酿成命案的处理意见
    颁布日期:19530000 实施日期:1953000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  你院关于本案的来信及附来的醴泉县人民法院处理张云阁自杀一案的报告收悉。现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 革命军人婚姻问题座谈会纪要
    颁布日期:19521215 实施日期:1952121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一)问题:转业军人的婚姻问题应按什么原则处理?  处理意见:转业军人在转业回乡后,虽已不是现役革命军人,但这次转业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处徒刑在劳改中的一般刑事罪犯其配偶申请离婚应如何处理的解答
    法办字第4024号颁布日期:19521117 实施日期:1952111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  你院秘文字第20号报告收悉。  关于判处徒刑在劳改中的一般刑事罪犯,其配偶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瑞典使馆所询有关婚姻法问题的意见的复函
    法编字第10730号颁布日期:19521116 实施日期:1952111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外交部:  1951年11月6日发办欧字第(51)1770号函及附件悉。瑞典使馆所询我国在外侨民离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关于解答魏如甫有关现役革命军人婚姻问题的函
    法办字第3754号颁布日期:19521020 实施日期:1952102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  魏如甫同志:  前接今年8月4日来信,询问刘粉芝与段某请求解除婚约事件应如何处理?当经答复

  •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关于妇女分娩后婴儿死亡产妇已恢复健康男方仍须满一年后始可提出离婚问题的函
    法办字第3755号颁布日期:19521016 实施日期:1952101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办公室  石家庄人民法院转董致祥同志:  今年2月11日来信询问:妇女分娩后身体复原,小孩死亡,男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答复
    法办字第3051号颁布日期:19520719 实施日期:19520719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华东军政委员会司法部:  1952法督字第1026号报告阅悉。  关于适用婚姻

  •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问题的指示
    法办字第3050号颁布日期:19520719 实施日期:19520719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绥远省人民法院:  1951年12月27日法研字第163号有关婚姻问题的请示,其中一、三两点即关于早

  • 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关于终止收养关系问题的答复
    法审字第43号颁布日期:19520707 实施日期:1952070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  湖南省人民法院:  1952年5月7日法民字第1035号报告请示:为养子女收养关系经过相当年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后如何分产及民事原告专凭书面诉讼可否酌情不受理两问题的复函
    颁布日期:19520516 实施日期:1952051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察哈尔省人民法院:  3月28日察民字第7号关于离婚时如何分产及民事原告专凭书面诉讼可否酌情不受理两问题的请示已收阅。

  • 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关于处理瘫痪、白痴聋哑者离婚问题的批复
    颁布日期:19520421 实施日期:1952042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川北人民法院:  关于患瘫痪、白痴、聋哑者的离婚问题,基本上同意你院意见。  附:川北人民法院原意见  (一)“婚姻法

  •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婚姻问题的复函
    法督字第1971号颁布日期:19520508 实施日期:19520508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绥远省人民法院:  1951年12月27日法研字第163号有关婚姻问题的请示已阅悉。兹按来文顺序分别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的包办代订婚约问题的复函
    颁布日期:19511227 实施日期:1951122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西北分院:  你院对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及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关于处理现役革命军人取消婚约的暂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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