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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过去由地方法院审理而以军事法庭、军管会、军法处等名义判决的土匪、特务、反革命案件,现在有的罪犯表示不服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22829号颁布日期:19571127 实施日期:19571127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9月25日〔57〕法办曹字第479号报告收悉。关于在人民法院组织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调往内蒙古劳改的犯人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时应如何进行审理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20513号颁布日期:19571004 实施日期:1957100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9月3日法秘字第130号请示收悉。已调往内蒙古劳动改造的犯人,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是否准许上诉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20319号颁布日期:19570930 实施日期:1957093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8月6日(57)联办研字第223号请示收悉。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经本院前东北分院判处的死刑缓刑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诉认为需要改判时应按何种程序处理问题的批复 颁布日期:19570930 实施日期:1957093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8月15日法二刑字第108号报告收悉。关于原经本院前东北分院核准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由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判决的反革命案件依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后是否准许上诉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19535号颁布日期:19570914 实施日期:19570914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6月27日(57)高法办字第16号报告收悉。关于原由你院作为第一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生效的同一判决裁定可否再次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18212号颁布日期:19570826 实施日期:1957082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7月31日法研字第287号请示收悉。关于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法院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副院长可否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的批复(节录) 法研字第16958颁布日期:19570813 实施日期:19570813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5月17日(57)研字第79号函悉。兹就所询问题答复如下: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回更审的裁定有错误应按何种程序纠正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6925号颁布日期:19570412 实施日期:19570412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3月27日法办字第151号请示:由于上诉审人民法院工作中的疏忽大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过去判决的依法不准上诉的反革命案件经再审后所作的判决和裁定是否准许上诉问题的批复 颁布日期:19570823 实施日期:19570823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今年7月16日〔57〕法办曹字第336号报告收悉。关于过去判决的依法不准许上诉的反革命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改判已经撤销的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程序问题的批复 颁布日期:19570413 实施日期:19570413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7年3月11日〔57〕法刑字第397号请示收悉。关于原属热河省管辖现在划入你区 最高人民法院在规定反革命犯无上诉权期间判决的案件经再审后是否准许上诉问题的复函 颁布日期:19570322 实施日期:19570322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1957年3月9日中寅321号电悉。在规定反革命犯无上诉权期间判决的案件,现在当事人提出申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基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已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发现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应由哪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议问题的联合批复 法研字第3685号、[57]高检四字第275号颁布日期:19570222 实施日期:19570222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而审判委员会作出决议另行组织合议庭再审的案件的处理程序问题的复函 法研字第5637号颁布日期:19570319 实施日期:19570319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江苏省司法厅: 你厅1957年2月7日司一黄字第12号函悉。院长对于本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经省级“三反”人民法庭或市(省辖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判处的案件发现原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如何审理问题的复函 法研字第2491号颁布日期:19570130 实施日期:19570130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本年1月16日来电话所问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一)经省级“三反”人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由院长参加审判的案件实行审判监督程序问题的复函 法研字第2085号颁布日期:19570126 实施日期:19570126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省荆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崔宣等同志于1957年1月4日来信询问关于由院长参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提审问题的批复 颁布日期:19561015 实施日期:19561015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今年8月21日办研字第105号请示已收悉。高级人民法院发现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确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本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在宣判以后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如果发现有错误时可否由本法院改判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13047号颁布日期:19561221 实施日期:1956122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云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司法厅: 本院今年先后接到云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司法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委员会处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的程序问题的批复 颁布日期:19561001 实施日期:19561001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审判委员会处理案件程序的请示已经收到。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在死缓期间或两年期满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因事实认定问题需要重新审理和劳改犯犯新罪处理程序问题的批复 法研字第12183号颁布日期:19561102 实施日期:19561102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6年5月26日法办字第127号请示收悉。请示的两个问题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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